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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试行)

添加时间:2018-05-10 08:12:56 来源: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会计学院

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试行)

                (201791)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障师生在实验实训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对实验室各类突发事故和事件做出及时的响应和处理,不断提高处置实验室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会计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三条  会计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计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会计学院院长、会计学院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会计学院副院长为安全秘书;实验室主任、教学秘书、行政秘书、各教研室主任、教学干事及当学期各实验实训课教师为小组成员。

会计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管楼201室和综合楼115室(教学秘书办公室),负责实验室安全日常事务。实验室管理员为会计学院实验室安全常务安全员。实验室管理人员、使用教师等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第四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级实验室安全主管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

()会计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为:负责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负责与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报送安全信息;接受学校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工作指挥中心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事故发生部门的职责为:积极做好自救工作,迅速向有关部门领导及学校与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如果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必须同时向学校总值班和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工作指挥中心报告,迅速做好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事故等级

第五条  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员及财产损失、波及范围和影响大小等情况,以及事故险情的控制难度,安全事故分为A级事故和B级事故。具体分类标准为:

()A级事故: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校园周边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学校主管部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指导,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应急机构密切配合,整合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才能应对的事件或事故。如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等安全事故。

()B级事故: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在校园较小范围内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危害或威胁,凭借学校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就可以处置的事件或事故。B级事故通常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少、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内轻微泄漏等安全事故。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六条  实验室应急处理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类各级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第七条 实验室值班人员、安全员、实验室相关成员以及其他人员得知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信息和情况后必须立即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

()事件或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

()事件或事故的类型和人员被困与伤亡情况;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应对措施;

()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属部门。

报告的对象为:

()A级事故:发生A级事故后应报110119(有人员受伤须同时报120),同时报会计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实验室主任、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计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 B级事故:发生B级事故后应报实验室主任、会计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八条  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照以下程序紧急处理:

()现场教师要立即组织并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事故。

()根据事故等级,立即报告相关机构和部门,请求指示或由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派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按照预案立即组织多方力量实施事故救援与处置,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到事故应急救援不拖延、不推诿,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发生A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报校保卫处、110119,如有人员伤亡时报校医务室和120,校保卫处和医务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处理。 

第五章  几类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与措施

第九条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其事故性质和类型按照以下程序分别处理:

()实验室爆炸和火灾事故: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规定处理。

()实验室中毒事故:当实验室发现有中毒事件时,首先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并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严重的立即报校医务室和120,或就近送医院救治,不得延误。同时根据事故与险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实验室触电事故: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安全切断电源,使伤员远离电源,保护伤员生命。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体其它部位直接接触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开电线。同时根据事故与险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实验室机械事故: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安全切断电源,或采用科学方法使伤员不受到机械的再伤害,保护伤员生命,同时根据事故与险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第六章  会计学院实验室火灾应急预案

第九条 会计学院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实验室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严重后果 。为有序、高效的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实验室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由于机房内部用电设备多,供电线路复杂,电器设备连续运转,导致线路设备发热量大,甚至出现线路设备提前老化,极易发生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起火现象,任何人员一旦发现火情,要沉着冷静视火情情况进行操作:

(一)各实验室进行实验实训时,必须保证有二扇通往大楼走廊的房门开启。实验室房门必须开启,不得锁死。

(二)“先断电,后灭火”是扑灭电气火灾的基本原则,在切断电源时要根据现场火势、着火设备进行判断,如果发现机柜内设备或者个被电脑出现内部打火、冒烟但没有明火出现时,要立即拔掉该设备的电源插头,并把该设备拿离实验室,防止危害其他设备;发现局部轻微着火不危机其他设备的情况下,要立即断开该设备电源,组织人员利用每间实验室内、外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扩大,并向实验室主任(电话13703951536)和实验室管理员(电话1352556053613203714844)及学院领导报告;如果火势大不能控制应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汇报、并拨打119和学院保卫处62436110报警,切断该实验室总电源再进行组织灭火。

(三)组织实施:在消防车来之前,先尽力使用现有消防设备将火势控制在最小范围。消防车来之后,值班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作好辅助工作。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及时安全地疏散人员和财产转移。火势大时可用灭火器边喷边撤退,确保人员安全。

(四)注意事项:发现火灾拨打火警电话119和学院保卫处62436110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电话、并派人到实验楼楼下迎候消防车。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发现火灾时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正确的逃离方法。救火时不要冒然开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四)灭火器材:电气火灾隐患存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它的发生来得快具有突发性,促成火灾发生的原因受多因素影响而且各因素之间具有关联性,火灾形成后的分解物中有毒气,容易蔓延,即使断电也可能有残留电压存在,所以扑灭电气火灾应用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灭贵重设备、档案资料、电气设备和其他一般物质的初期火灾。

 实验室使用教师、安全员及其他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经常开展事故预想、安全活动讨论、学习消防知识、模拟消防演练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强对火灾事故处理方法的认识,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做到头脑清晰、有条不紊,提高火灾事故处理的效率。同时还要对已发生的火灾事故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处理,做到四不放过:(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3)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4)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第七章  会计学院实验室安全用电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第十条 由于实验实训内部用电设备多,供电线路复杂,电器设备连续运转,导致线路设备发热量大,甚至出现线路设备提前老化,极易发生用电事故,任何人员要沉着冷静视用电事故进行操作:

 

(一)实验室若有人不慎触电,老师应迅速切断电源,解决问题。

(二)如果得知周围的同学触电,决不可触碰已触电同学,以免伤亡事故扩大,然后立即告知老师和其他同学,由老师解决。

(三)如果得知同学触电,实验指导教师应以最快速度拉断实验室总电闸。如果实验指导教师距离实验室总电闸门较远,则应该告知距离实验室总电闸门最近的同学,尽快拉断实验室总电闸门。

(四)拉断实验室总电闸后,实验指导教师尽快通知实验室主任(电话13703951536)和实验室管理员(电话1352556053613203714844)

(五)根据触电人员实际状况,实验室主任、实验指导教师及实验室管理人员尽快通知校急救中心或拨打120,以实施救助(校急救中心电话:62436218)。

(六)在整个触电事故处理过程中,广大同学要听从老师的指挥,保持良好秩序,切忌慌乱,以免事故损失的扩大,并协助老师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第八章    

第十一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由会计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