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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与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06-11-05 00:00:00  浏览次数:次   来自:会计系    责任编辑:

——回☆班☆☆☆同学的来信

☆☆同学:

你好!督导组将你的来信转来,我现在给你回复如下:

来信说“我们都希望我们的老师(关于会计)能够给我们讲新会计政策下的会计账务处理,摒弃以前旧的知识,因为它们已经过时了(转来信件的老师说明:写信同学意指教材——外校的——陈旧过时)。……”

谢谢你提的意见,你们希望学“新东西”的想法是正确的。

如果从老师和学校来看,可能需要考虑的问题应该更多一些。如:1、教材与准则和规章制度应有区别。它不是制度的翻版或说明,而强调的是要给学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因此教材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只有这样学生得到的才是“渔”而不是“鱼”;2、企业会计准则新的公布不久,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草案)也刚出来,更新的教材不可能就有(比较成熟教材的编写,一般都需一、二年);3、老师也都可以讲,但在无教学大纲和教材的情况下不宜具体讲,如果各讲各的,具体内容、进度和要求势必引起教与学两方面的混乱(教师需要大体说明和分析新的变化——这点已在教师中强调过——同学们也可自己学);4、新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一个重要点在于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因此它并没有否定教材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如我们最近讲的教材的对外投资中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内容,是在新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第2号和第22号等项中,因此应该说教材所讲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仍是必要和有用的,只是会计科目不称“短期投资”而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它只是以投资对象的属性而不是以投资行为来反映。“长期投资”会计科目是用“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来反映。它们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法,教材也基本与其一致。实际工作没有不讲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草案)》也还规定:“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确认、计量的前提下,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对不存在的交易事项,可不设置相关科目”】;5、新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现在是1400多户)实行,其他那么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是过去编写教材的重要参考)的企业还不知要在什么时间实施,这对在近年要就业的同学来说也是大家需要考虑的问题;6、新编(或选用)教材的问题我们正在积极考虑。

此复不知你能否接受,如感觉还有问题还望来信(也可直接到我的办公室),我们还可继续讨论。

祝你健康、快乐、进步!

fzs 2006.10.29 (抄送:教学督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