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实验室安全保卫及清洁卫生制度
一、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实验室安全定期检查,清除隐患。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二、新生进入实验室以及新上岗实验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从事实验工作。
三、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严禁不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私自拆改实验室电路和电器设备。
四、实验室预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实验室要指派专人负责与管理,其管理人员均应参加学校安全消防的培训。
五、实验实训结束后,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及工作人员在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关闭电源。发现设备损坏,应及时检修确保完好。
六、实验室和实验物资仓库必须配置有消防器材和设施,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学习有关消防知识和技术,并定期检修消防器材和设施。
七、室内卫生要每天小扫除、定期大扫除,做到台面、室内整洁卫生。院、系领导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实验室安全卫生状况进行检查。
八、任何人不准在实验室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资和从事与本室业务无关的工作。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一律不得在实验室留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