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近期调整城镇登记失业管理制度,“隐性失业”族被纳入救助体系,大学毕业未就业可直接登记失业。 从4月下旬开始,郑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管理制度作出调整,今后,凡符合条件的从未就业人员也可直接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和职业培训补贴。此举改变了过去“未就业不能登记失业”的硬性规定,将过去的“隐性失业”人群彻底纳入失业救助体系。按照计划,今年郑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将控制在4%以内。 据介绍,以往失业登记主要针对就业转失业群体,而新的失业登记对象则把从未就业人员也一并纳入。按照规定,凡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再就业的新增城镇求职人员,具有非农业户口,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失业3个月以上人员,包括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异地调入人员、新增“转非”原失地农民,均应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并可前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申请办理“失业证”。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也应当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长期失业人员是指连续失业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 据悉,参加失业登记者可以享受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及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如果从事个体经营,还可申请政府贴息小额贷款;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人员,还可享受申领失业保险金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