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会计学院

求职指导:关于“就业”与“择业”

添加时间:2010-12-30 00:00:00 来源:会计系

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时期,不少专家学者都劝告毕业生要先就业再择业,勿过于看重工作的福利待遇和性质特征等。其理由很简单:就业难,有业总比失业好;也有学者主张先择业再就业,因为第一份工作对职业生涯发展的影响很大。笔者认为,可将这两种观点辩证地统一起来,也就是说:高效的就业需要科学的择业,发展性择业需要保障性就业。

高效的就业:指在特定的时期、特定的区域和一定的投入下找到合适的工作。对大学生而言,特定的时期指最迟不超过毕业后的两年 (因毕业生可申请为期两年的 “暂缓就业”,但求职黄金期在毕业前一年的11月至当年4月)。

科学的择业:指在客观而全面地分析自身特质与行业特征的基础上,扬长避短地展示和运用自身特质和能力,在优势行业中求职和发展。每个人的性格特长、职业兴趣、价值取向、教育背景和技能构成都与他人不一样;每个人都有其最具竞争优势的竞聘行业和岗位。只有当求职者把自身特质与行业需求加以分析和配对,做到知“己”知“彼”、人职匹配,才能增加相对竞争力。

发展性择业:指选择一个与自身的个性和能力发展相适应的职业,即所谓“动态匹配”。发展性择业不拘泥于职业生涯的“起点”(第一份工作的待遇),它更注重生涯发展的“速度”(含职业生涯发展的方向和快慢)。

保障性就业:指职业选择和发展必须以有一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工作为基础。毕业生虽享有暂缓就业政策,但是,长时间待业意味着在经济不独立,容易产生挫败感、削弱进取心,甚至诱发心理问题;其次,长时间待业既增长不了知识技能,又积累不了工作经验,无法给下一步的就业或择业(跳槽)增加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