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结合实际需求,现面向全校辅导员和行政职员选聘代课教师骨干,担任下学期《论文写作指导与文献检索》课程教学,相关要求如下:
1、代课人员资格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会计相关专业讲师及以上职称,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
2、审批流程:职员或辅导员如有自愿代课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本人所在单位主管、教务处、人事处主管签字同意后,交会计学院教学办公室,报名截止于1月18日上午16:00。
3、试讲内容:《论文写作指导与文献检索》中的有关章节,15分钟左右。
4、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聘期要求:职员(辅导员)代课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如下学期仍有教学需要,教学效果良好的可直接续聘。间隔两年以上者,须再次参加试讲。
会计学院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