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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会计系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初赛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0-10-15 00:00:00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郝沁慧  摄影:  来自:会计系    责任编辑:

第一条 目的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最基本形式,是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最基本手段,是体现教师教学水平的最基本途径。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提高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水平,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中青年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研究和教书育人等方面的互相学习和交流,学院每两年举行一次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

为了公平、合理的确定参加学院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的人选,会计系于本学期第9-17周组织课堂教学比赛初赛。

第二条 参赛人员:6人

崔杰《财务管理学》;

蒲敏《财务管理学》;

任艳丽《高级财务会计》;

车伟娜《中级财务会计》;

乔永波《成本会计》;

郭相英《成本会计》。

第三条 会计系评选委员会:

会计系成立初赛评选委员会,评委会成员11人,包括:张欣、徐天才、白周清、邵葵、刘永立、任丽丽、冯丽艳、樊鹭、姬昂、崔婕、毕鹏翾。

第四条 初赛程序

第9周,确定初赛人员;

第9-16周,由初赛评委委员对每位参赛教师进行2次随机听课,分别按评分标准给出成绩,以平均分作为初赛成绩;

第17周,根据各位参赛教师的初赛成绩确定1到2名教师参加下学期的学院比赛。

第五条 奖励办法

对于大赛中成绩优秀获得名次的教师,将获得学院相关奖励。

会计系

2009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