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年秋季和春季国家助学金,会计学院共有2名获助学生因休、退学、违纪等原因未发放。根据河南省资助管理中心规定,以及学校资助中心工作要求,现将该2项资助变更公示如下:
会计学院,2023级会计学本科8班,姓名:邱月,学号:202302010832,建档号:23-202302010832A10。
会计学院,2021级会计学本科9班,姓名:武佳威,学号:202102010945,建档号:23-202102010945B04。
经该生所在班级评议小组对其贫困建档材料审核、班级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审核确认,会计学院2023-2024学年秋季和春季一级助学金共4300元,拟调增变更资助人为邱月同学;三级助学金共2300元,拟调增变更资助人为武佳威同学。
以上结果公示期为5天,广大师生如有异议,请向会计学院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咨询投诉,公示期结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436216
邮箱:100333@shengda.edu.cn
会计学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