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和《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3年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职称推荐办法》,会计学院职称初审推荐工作小组对2023年度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及材料初审,结合民主评议结果,11人符合职称初审要求,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人员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现任职称 |
拟评职称 |
1 |
崔杰 |
女 |
副教授 |
教授 |
2 |
郭苏敬 |
女 |
讲师 |
副教授 |
3 |
丁盼盼 |
女 |
讲师 |
副教授 |
4 |
魏晓博 |
女 |
讲师 |
副教授 |
5 |
王燕霞 |
女 |
讲师 |
副教授 |
6 |
程瑶 |
女 |
讲师 |
副教授 |
7 |
李海燕 |
女 |
讲师 |
副教授 |
8 |
宋丽 |
女 |
讲师 |
副教授 |
9 |
袁向阳 |
男 |
讲师 |
副教授 |
10 |
樊云 |
女 |
助教 |
讲师 |
11 |
郭健 |
女 |
助教 |
讲师 |
二、公示时间
从2023年11月24日起至11月26日止,共3日。
三、公示内容
详见附件“会计学院2023年度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推荐排序表”。
四、公示地点
会计学院网站、公告栏
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对公示对象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或学校纪委反映或举报。
学院邮箱:sdzlsyx@163.com
学校纪委邮箱:sdjw@shengda.edu.cn
会计学院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会计学院2023年度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推荐排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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