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豫教资〔2022〕28号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及《升达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要求,经各年级各班推荐,会计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拟推选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3名、助学金361名学生名单,按照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广大师生如有异议,请向会计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咨询投诉,公示期结束一律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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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