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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问责方案

发布时间:2021-02-10 17:52:46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为保证新冠肺炎防控举措落地见效,根据《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紧紧依靠师生员工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升达党发〔2020〕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忠诚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党支部、全体教职员工切实守责负责尽责,确保上级和学校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力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监督内容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关规定,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及学校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

(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歪曲事实真相、制造传播谣言或者扰乱社会秩序的;

(三)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喊空口号做表面文章、不真抓实干工作效果差的;

(四)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通讯不畅、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

(五)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的;

(六)疫情防控期间私自聚餐、聚会、聚众娱乐的;

(七)有疫情重点地区居住旅行史、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故意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等相关信息,不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失真和蔓延失控,以及应对处置舆情不力的;

(八)干扰卫生部门和医疗、疾病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的强制隔离措施,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以及干扰正常医疗秩序的,干扰有关机关依法履行公务的;

(九)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和贪污、截留、挪用、挤占疫情防控款物的;

(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制度规定的;

(十一)对学校疫情防控9个专项工作组工作落实不力的;

(十二)其他应当追究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的情形。

三、监督方式

畅通信访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监督举报电话:0371-62436530

监督举报邮箱:100331@shengda.edu.cn.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政治意识,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强政治监督,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把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执纪。及时掌握学校疫情防控过程中的违纪违规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规违纪单位和人员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严格执纪执法,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用好“四种形态”,做到从严正风肃纪、精准追责问责。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以最严明的纪律推动责任落实到位,为坚决做好防控工作提供最坚强、最有力的纪律保障。

(三)定期通报。建立违纪违规线索通报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对违纪违规线索及线索查处结果定期予以通报。

中共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