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6周公布指导教师的联系方式及与学生会面的时间和地点。
二、学生必须积极主动地与指导教师联系至少每周一次,把自己论文的进展状况、所遇难点等向教师汇报;教师应关注每位学生的情况并安排时间,给予耐心的指导。指导的方式可多种多样,能见面的当面指导,不能见面的可充分利用电话、电子信箱等方式进行联系。
三、在毕业论文写作期间不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的学生,其论文成绩降等处理并不得评为优秀。
四、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
按我院《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中要求,成绩定为四级,即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现制定如下标准,请各系参照执行:
1、优秀
(1)政治观点正确,能正确理解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2)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坚实,专业知识面宽。
(3)综合分析、研究问题能力较强,有一定创见。
(4)文字流畅,概念准确,条理清楚。
(5)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
2、良好
(1)政治观点正确,能正确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
(2)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坚实;专业知识面较宽。
(3)有一定的综合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
(4)概念准确、文字通顺、层次分明。
3、及格
(1)政治观点正确,能正确理解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2)能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有一定的专业知识面。
(3)有研究问题的能力,但在综合分析、论述上有小的错误。
(4)文字基本通顺。
4、不及格
(1)政治关点模糊,对国家的方针、政策理解有误。
(2)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差,专业知识面窄。
(3)缺乏综合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
(4)文字不通顺、表达不清楚。
(5)发现有抄袭现象。
凡是毕业论文评定为不及格者,必须修改或重写,直至及格为止,否则不给予相应学分。
五、时间安排(暂定)
1、三月前定提纲;2、四月初交初稿;3、四月底交定稿;4、五月上旬答辩。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联系方式、学生名单及“毕业论文格式与基本要求”可到会计系教学网站“资源链接”栏目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