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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07-07-06 00:00:00  浏览次数:次   来自:会计系    责任编辑:

一.要把档案户口迁往单位(所在地)办理程序:

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原则详见附件)

把协议书和人事部门接收函交到就业辅导处(周一至周四间)

学校周五集中到教育厅办理报到证

毕业生回学校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报到证办理之日起一个月内)

到保卫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带报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保卫科章

2.到龙湖镇派出所转户口)

二. 把档案户口迁往原籍办理程序:

先到就业辅导处写转回原籍申请书 →学校集中到教育厅办理报到证 →毕业生回学校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到保卫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携带证件、时间及方法同上)

三. 办人事代理

先与市级人才市场、人事局签订就业协议书 →交至学校就业辅导处 →学校集中到教育厅办理报到证 →毕业生回学校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到保卫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携带证件、时间及方法同上)

备注:学校每周去教育厅集中办理报到证一次,不再接受毕业生个人办理,请毕业生根据单位需要及时调整办理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附:协议书签订基本原则

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证时审核基本原则

就业协议书签订手续应完备,否则无法办理就业手续。办理报到证时协议书审核一般规则如下:

(一) 与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签订协议书

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就是毕业生的档案可以直接存放在单位内,这类单位一般是国有企业、银行、机关等。与这类单位签就业协议书只用盖单位章和上级主管部本章即可办理报到证。

(二) 与公办高校、中专签订就业协议书

与公办高校、中专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要把就业协议书和增人计划卡一起交到学校才能办理报到证。

(三) 与一般没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与一般私企、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民办学校等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除了要单位盖章,还要到人事代理部门(单位存放人事档案的部门,一般是所在市级人事局)盖章后方可办理报到证。

在河南省内就业的,到省直无主管部门就业的,除单位盖章,还应到人事代理部门办理代理手续;到地市级的,应由地市级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到县或县级就业的,应由县或县级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到外省就业的,除单位盖章,还要所在市级人事局出具接收函。一些城市,如到北京就业的,需出具北京市人事局的接收函(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就业的需有在京中管企业毕业生接收函);到上海就业的要由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批复方可办理报到证;到天津就业的,还有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出具非天津生源入津审批表并盖章后,方可办理报到证。

(四) 与县区教育系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

到县区中学就业的,除了中学盖章外还要加县区教育局的章。

(五)考取公务员

如果考取公务员需交公务员正式录用的公文的复印件一份方能办理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