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我校《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升达〔2023〕134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我校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我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开展本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审核等程序,现将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或来访向辅导员或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要实事求是,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371-62436216。
监督邮箱:738020214@qq.com。
办公地址:15-114。
附件1:会计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
会计学院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