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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07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29 00:00:00  浏览次数:次   来自:会计系    责任编辑:

2007年03月25日参加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会计系本着服务学生的原则,将为大家集体办理。同时考生也可自己领取合格单、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

一、集体办理程序如下:

1、报考单科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将毕业证、准考证和一张一寸照片,证书工本费15元,缴至辅导员老师办公室。

2、报考双科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将《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准考证和一张一寸照片,证书工本费15元,缴至 辅导员老师办公室。

会计系考生以班为单位缴纳,其它系和毕业班考生可单独缴纳。

二、若考生自行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1、请于2007年5月下旬正常上班时间,持准考证到纬四路13号财政厅干教中心南三楼303领取成绩合格单。请在一年内凭本合格证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不需要电算证,但要携带符合申请免考条件的毕业证书)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

2、请于2007年6月至2008年4月之间每个月的第一个完整(周一至周五都上班)的工作周,按上述规定携带有关证件、一寸照片壹张及工本费15元,到省直会计从业资格办证大厅(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办理证书。另:6月份为全月集中办证时间(周六、周日休息),办证人员较多,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咨询电话:65808470

会计系

2007.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