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5〕1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校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贷款额度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大于1000元、不超过20000元,且是100的倍数。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在校学习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少于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申请2025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范围
2025-2026学年在籍在校的我校本专科学生(含新生和老生),且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办理流程
(一)新老生首贷
准备贷款申请材料:借款学生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二)老生续贷
准备贷款申请材料:借款学生居民身份证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提出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三)首贷和续贷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贷材料,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待院系、学校、省资助中心、国家开发银行进行审批,并在学校的统一组织下签订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六、贷款发放
1.11月中旬,开行河南分行将贷款划付到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贷款系统将自动扣划学费、住宿费到高校指定账户上,由财务处统一进行抵扣学生欠缴学费、住宿费的处理。
2.抵扣欠费后的余额由财务处以转账的方式转入学生在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登记的本人银行卡号中。学生须按要求及时登记本人一类账户卡号,未在规定时间前登记卡号或登记他人卡号的将导致退费不成功,后期经更新卡号后再进行退费。
七、其他注意事项
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电话:9559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371-62436216
会计学院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