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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添加时间:2018-05-10 08:11:05 来源: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有关法规,结合学院实验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是学院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系(中心)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学院法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主管院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管理谁负责,谁维护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院→系(中心);系(中心)→实验教师;实验教师→学生”三级签约模式,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体系。

第四条  各系(中心)要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第二章  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第五条  学院建立完整的安全责任体系,实行分工、分级负责制。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作为我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监督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并检查落实全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责任体系;指导、督查、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或参与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督促整改;组织开展全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考核评比。

第六条  总务处负责加强对我院实验室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协助做好实验室安全的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工作,包括加强对实验用房的安全性审批,加强实验室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强对实验项目的安全性评估和申报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  各系(中心)主管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其职责为:成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和安全员;组织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督促各责任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第八条  各系(中心)分管安全的领导职责为:负责本单位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实验室准入制度、值班制度等)的建设,明确所有实验用房的安全责任人,组织、督促安全责任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根据上级和学院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信息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第九条  各系(中心)的安全员应协助安全分管领导做好相关安全工作,安全员应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其职责为:负责本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值班制度;建立并规范各实验用房内的安全检查和使用记录;负责对本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临时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告知;督促搞好本单位实验室卫生并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做好实验室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条  实验教师要提高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学生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制度,配合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须严格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员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查排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临时来访人员须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第十二条  实验室准入制度

各单位根据本学科专业实验室的特点,加强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首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通过所在系(中心)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后方可开始实验室学习、工作。

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员工需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了解实验室及实验过程潜在的危险因素,熟知应急电话号码、应急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  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并做好维护保养和检修记录。对冰箱、高压高温、重型机械、气体钢瓶、电气切割机、高速运动等有潜在危险的仪器设备尤其要加强管理;对精密仪器、大功率仪器设备、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保证接地安全,并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对老旧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报废,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加强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的业务和安全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国家规定的特殊仪器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对于自制自研设备,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并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实验室用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气瓶等)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规。

第十四条  水电安全管理

实验室内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使用高压动力电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手套,或用安全杆操作;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

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计算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电热器、饮水机一律不得开机过夜。

实验室要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要定期检查上下水管路等,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况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严禁在实验室内用煤气、电炉烹调加热食物、取暖,严格做到“五防、五关、一常查”(防火、防盗、防鼠、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关窗、关水、关电、关气;常查仪器设备)。

第十五条  安全设施管理

实验室应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等)、监控系统、通风系统等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管理,切实做好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性能完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六条  实验室内务管理

每间实验用房必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各单位必须将实验室名称、责任人、有效联系电话等信息统一制牌,并粘贴在室外明显位置,便于督查和联系。要确保实验室观察窗、可视窗的可视性。

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及时清理实验废弃物及日常垃圾,实验室内不得堆放杂物。

实验室必须妥善管理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钥匙的配发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使用电子门禁的大楼和实验室,必须对各类人员设置相应的权限,对门禁卡丢失、人员调动或离校等情况应及时办理报失或移交手续;各单位或实验大楼必须保留一套所有房间的备用钥匙,由单位办公室或大楼值班室保管,以备紧急之需。

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饮食,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

实验结束或暂离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

第十七条  对以上条款未涵盖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按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加强管理。

第四章  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与应急处置

第十八条  加强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

各系(中心)须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如实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表》,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梳理,分清责任并组织整改。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将对自查结果进行不定期抽查。

总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对全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总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将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合格。

第十九条  安全隐患整改

各实验室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或一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须向所在系(中心)、总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报告。对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第二十条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各系(中心)要制订符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时,事发单位应按照《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总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事发单位应配合调查和处理,写出事故报告,交总务处备案。

第五章   

第二十一条  学院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突出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各种原因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要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责任书、承诺书

 

郑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按照《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河南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加强校园综合治理、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总框架下,各单位主管领导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总责。

学院与各系(中心)第一责任人签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各系(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为:

1.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2. 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4.实行实验室准入制度,落实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验项目安全环保状况的评价和审核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6.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实行月查制度,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等。

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按照《实验室安全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         日至         日止。此间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者履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下达责任单位: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责任单位:                    

                                                     

下达责任人:                         责 任 人: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系(中心)

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依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通知》和《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系(中心)与各实验室安全直接责任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实验室的使用人是该实验室的直接安全责任人,实验室(包括实验准备室、材料仓库和其他附属用房)的日常管理人是该实验室的直接安全责任人,对本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实验室直接安全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为:

1. 协助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2. 加强对学生安全责任意识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3. 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

4. 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

5. 建立并规范各实验用房内的安全检查和使用记录;

6. 编制仪器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和使用说明,设立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

7. 负责实验参与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危险事项告知,对临时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告知;

8. 负责实验项目的安全环保评价和申报;

9. 每学期对实验室安全进行自查;逐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10. 积极参加消防等安全项目培训。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           日至           日止。此间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者履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下达责任系(中心):        责任实验室(房号):       

下达责任人:                责 任 人:                 

 

       


 

学生实验安全承诺书

《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前,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明确实验目的、原理、方法、步骤以及应注意事项

二、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维护实验室的教学秩序,保持环境的安静、整洁。不准将食物、饮料等带入实验室,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杂物。

三、了解所使用仪器设备的基本性能、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发生。实验过程中若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首先切断电源,并立即报告指导教师进行处理。

四、依据实验要求,认真观察与记录,分析结果,处理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实验不得随意杜撰和拼凑数据,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数据,不得随意越组或妨碍他人实验,不得随意挪用他组的仪器设备及材料。

五、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节约能源和消耗。未经许可,不得携带个人装备进入实验室,不得擅自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将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带出室外。

六、实验完毕,请指导教师检查实验结果和仪器设备,如数交还实验工具器材,整理好工作台,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实验结束后,认真分析实验结果,科学处理数据,精心绘制实验图表,按时完成实验报告。

八、凡不守规则造成事故和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人承诺:在实验期间,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服从实验室教师管理,保证实验室安全,保证自身安全;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仪器,如因违反正常操作而损坏仪器设备,则按规定照价赔偿。

 

承诺人:            联系方式:                    

 

            实验中心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保存,一份由实验中心保存,实验中心保存至学生毕业。


 

附件2

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

系(中心)                   自查时间                

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责任人              

序号

检查

项目

要求

自评

问题

记录

×

1

制度

管理

①安全制度健全、上墙

②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③定期安全、卫生检查记录

④有安全隐患整改制度,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防火

防爆

防盗

防破

坏等

安全

管理

 

①实验室有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基本设施和安全措施

②消防器材按标准配置,存放合适,使用方便,安全通道畅通

对易燃、易爆品专门存储,并有专人保管,操作使用规范

④实验室及走廊没有堆放易燃、易爆杂物

⑤实验室内不得乱扔烟头,不得使用明火接触易燃物质

⑥易燃与助燃气瓶分开放置,离明火10米以外,容器阀门紧闭

⑦易燃品存放处无吸烟现象,有禁止吸烟标识

⑧高压、高温设备有安全管理措施

⑨门、窗、玻璃、锁、搭扣完整无缺

⑩实验室钥匙由专人管理,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实验室内不得留宿

⑾休息及节假日需锁好门窗

 

 

 

3

用电用水用气安全管理

 

①实验室用电、用水、用气安全

②仪器设备的开关、旋钮完好无损,无安全隐患

③仪器设备无漏电现象

④动力和照明电线无老化、破损及超负荷使用现象

⑤学生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严格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制度

⑥实验室内电炉严禁生活使用

⑦实验室房屋无危漏,水龙头、水管、水池无破损及溢水隐患

⑧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闭水源、电源、气源

 

 

 

4

仪器操作安全

 

①有学生实验守则和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定并严格执行

②特种仪器设备使用符合特殊功能和特殊条件要求

仪器设备无长时间、超高压使用,造成损坏

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有安全使用和管理措施

⑤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专有设备逐台有使用操作规程,并贴于显眼处

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⑦学生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特种仪器设备需有具备使用资格的技术人员和教师指导

40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贵重仪器备有安全防护(防尘、除湿)措施

 

 

 

5

环境安全管理

 

①通风、照明、控温度、控湿度等设施完好,能保证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规定的标准

②电路、水、气管道完好,布局安全

③室内、通道无堆放仪器、物品情况

④消防通道畅通

⑤所有房间有备用钥匙并存放于单位办公室或传达室内,由专人管理

⑥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⑦每间实验室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并及时更新,包括安全责任人、应急联系电话等

 

 

 

6

实验室整洁状况

 

实验室布局合理,家具、仪器设备、材料、工具摆放整齐

②桌面、仪器无灰尘,地面无积土、无积水、无纸屑、无烟头等垃圾,墙面、门窗及管道、线路、开关板上无积灰及蜘蛛网等,室内清洁卫生

③实验台面、柜内设备物品摆放有序

 

 

 

7

实验室安全教育

 

定期开展师生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

②必须对新上岗人员和初次实验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做记录

③对进入实验室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加强安全知识和安全措施的学习,安全政策的宣传,安全案例的警示,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的主动性

④有安全宣传教育手册

 

 

 

存在安全隐患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