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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首届大学生创新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7 00:00:00  浏览次数:次   来自:院团委    责任编辑:

各系,相关职能处室:

为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理论探索、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课外学术科研活动,发挥科研活动在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为“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省内外重大赛事培育成熟作品,依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特举办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首届大学生创新科研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专升本、专科学生;其中本科生为2015级、2016级学生,专科生为2016级学生;毕业班学生可参与项目研究。

二、申报类别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

(三)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其中,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组,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跨年级、跨专业联合申报者优先。

(二)申报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项学生科研项目。

(三)申请者必须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项目一般要求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实践性。

四、评审立项

(一)在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科研项目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院团委遴选教师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各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

(二)立项项目分为资助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资助项目资助标准为,每项资助800元,同时按照每项项目奖励指导教师200元。一般项目,无资助资金。

五、项目结项

项目完成后,各项目组须针对成果(包括社会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报告、发明成果、计算机应用软件以及其他成果)做出项目总结,同时填报项目结项报告书并上报。结项项目由学院颁发《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科研项目结项证书》,奖励项目同时颁发《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科研项目奖励证书》。

凡研究成果在国家正式学术刊物或院学报上发表,视同项目结项。

六、总结、表彰和奖励

(一)2017年12月下旬,由院团委会同科研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织评比总结工作。

(二)项目研究期间,发表CN期刊论文,每篇字数在2500以上,以“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名义发表后,报科研处备案,奖励300元/篇,指导老师奖励100元/篇。

(三)学院在每届科研大会前组织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奖5-7名,奖金500元/人;优秀组织奖3名,奖金1000元/单位。

(四)根据每届大学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质量,对各系团委落实大学生科研工作进行积分,列入年度“五四”优秀团委考核。

七、相关要求

(一)学生科研活动是我校创新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各系部应对学生科研活动在时间安排、实验室和实验仪器使用、指导教师配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二)各系团委负责本系大学生创新科研项目的宣传、组织及申报材料上报等工作,院团委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A4单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申报书(含电子稿)请于2017年6月18日前由各系集中报送院团委办公室,同时提交本系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稿和打印稿(加盖本系团委公章)。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团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2436092。

附件:申报书.doc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科研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7年5月27日